广西首家高校“红湾”主题阅读体验区落户广西建院******
1月6日,广西首家高校“红湾”主题阅读体验区授牌仪式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举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主任刘晓滨为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红湾”主题阅读体验区授牌。
刘晓滨为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红湾”授牌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刘晓红,党委副书记、校长吴昆,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副主任蒋明,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党员教育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楠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部长唐春燕,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邵福荣等出席授牌仪式。
刘晓红在致辞中表示,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的部署指导以及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学校积极开展“红湾”主题阅读体验区建设。作为广西首家与高校融合的“红湾”,将为建院2万多名师生提供主题阅读体验服务,也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优质资源。学校将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进一步完善“红湾”功能,充分发挥“红湾”的红色资源优势,把“红湾”打造成为学校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载体、党员教育的新平台、党群干群关系的新纽带,促进学校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果。
“红湾”背景墙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红湾”是该校联合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指导下建设的广西首家与高校融合的“红湾”,也是广西高校第一所获得授牌启用的“红湾”主题阅读体验区。
“红湾”图书陈列区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红湾”位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能够为全校1000多名教职员工、22000名大学生提供主题阅读体验服务,为全校47个基层党组织,900多名党员师生提供教育平台,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优质资源。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红湾”与学校图书馆毗邻,可以借助图书馆的优质资源,实现书籍资源互补、阅读空间互通、阅读活动共享,扩大党员师生主动学习的覆盖面,提升“红湾”的影响力,让“红湾”成为阅读学习空间和互动交流平台。
学校在“红湾”附近设立了休闲区,可以为党员师生提供茶饮、咖啡、预包装食品等,并有文创产品展示,在阅读间隙为党员师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营造引人入胜的阅读环境,提升阅读体验。(通讯员韦植巍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仕兴)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