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保险重整最新进展:比亚迪36亿元收购款已就位******
本报记者 冷翠华
2月2日,记者从天眼查了解到,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保险”)已收到比亚迪拟收购款36亿元。这意味着业界盛传已久的“比亚迪收购易安保险100%股权”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易安保险于2016年2月份开业,是国内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2020年7月份,易安保险因偿付能力不足等原因被银保监会接管。2022年7月份,银保监会原则上同意易安保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3月末,易安保险资产总计3.35亿元,负债合计4.62亿元,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7亿元,账面资产小于负债。尽管资不抵债,但作为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其具有管理结构扁平、轻资产运营等优势;同时,其自身资产负债体量不大,有望通过有限投资改善偿付能力,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
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但收购保险公司的,其出资或持股比例上限不受限制。同时,参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的,也不受该《办法》关于股东资质、持股比例、入股资金等规定的限制。此次比亚迪拟收购易安保险100%股份。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比亚迪是收购易安保险并发挥业务协同作用的良好对象,前者是实力强大的新能源车企,且自身业务与保险高契合度。不过,目前易安保险的经营范围中并不包括车险业务,该人士表示,比亚迪入主之后,必然会向银保监会申请车险经营资格,且重点将围绕新能源汽车开展相关保险业务。
事实上,汽车厂家布局保险行业的案例并不少见。在车企布局保险公司方面,广汽集团控股众诚保险,一汽集团控股鑫安保险,2021年,吉利控股集团入股合众财险,持股比例33.33%,达到单一股东的持股上限。
在车企布局保险中介方面,公开信息显示,小鹏汽车保险代理成立于2018年;特斯拉保险经纪成立于2020年;2022年1月份和3月份,蔚来保险经纪、比亚迪保险经纪先后成立。
另一位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能源车险作为新能源车企与车主长期交互、激发日活、增加用户黏性的重要接口,必然是各大新型车企重点布局的板块。这也是众多新能源车企布局保险领域的重要原因,保险公司在车险领域的网点优势和经验优势也是新能源车企需要的,因此,车企入股保险公司或者收购保险公司的交易较多。
该人士表示,如果能实现真正的融合,发挥好车企和险企的业务协同作用,将产生强大的竞争力,相关险企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但也需要意识到,金融行业在监管规则、盈利模式、资金运用等方面都有很强的特殊性,与实体行业存在一定差异。一旦险企被收到一个品牌下,相关战略就需要进行较大调整,考核方式和展业模式都要保证有力又伸缩有度,才能真正实现融合发展。
某券商非银分析师对记者分析说,新能源车企进军车险业务有其独特优势,尤其是其掌握汽车风险以及车辆相关用户的数据,对车险产品开发、售后服务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比亚迪收购易安保险之后双方都有望实现更好发展。(证券日报)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