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代厨”,月入过万?******
“香辣鸡翅、红烧鱼、包菜……10个菜,口味微辣,总共169元。”头一天和客户谈好了菜品和价格,约定好时间。下午3点,湖南长沙市“95后”女孩“葵葵子”准备出发“上门代厨”。
2022年以来,全国多地兴起一股“上门代厨”热潮。不少人在各类社交平台留言,可为附近用餐需求者提供“上门代厨”服务,并赚取一定费用。相关内容在多个平台的热度持续攀升。
“上门代厨”为何流行?这一服务有什么特点?行业背后又隐藏着哪些风险?半月谈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上门代厨”服务兴起
“上门代厨”的“厨师”多是厨艺爱好者,消费与服务双方点对点联络达成共识,“厨师”上门烹饪,线上收取服务费。2022年以来,“上门代厨”现象在多地兴起。美团2022年10月至12月数据显示,“上门代厨”的搜索量环比上涨533%。
两到三个菜58元,四到五个菜78元……半月谈记者在小红书、闲鱼、抖音等平台发现,北京、上海、武汉等多地的用户发布了提供不同菜系的个人“上门代厨”服务宣传广告。根据各地消费水平和菜品数量,“代厨”收费标准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如需代买菜、洗碗等则另外收费10元。
2022年11月初,辞职在家的“葵葵子”偶然刷到“代厨”信息,平时就擅长做湘菜、川菜和西餐的她有了兴趣,当即比照着发布了一条。“没过多久,就有人私信咨询我。”“葵葵子”说,每天接单2至3次,一个月时间她收入1万多元。
多名受访的“厨师”表示,目前各地“上门代厨”服务发展火爆,有的甚至成立了“上门代厨”公司。不少人都在考虑整合资源,未来形成团队化的“代厨”服务模式。
火爆背后呈现新特点
“找‘代厨’比找厨师便宜,还可以经常换菜系。”家住武汉的刘先生告诉半月谈记者,家里有老人和孩子,出于食品安全的顾虑,“代厨”更让人放心。
他给半月谈记者算了一笔账,按6道菜的标准,一次花去88元服务费和120元的原材料费,比起出门就餐和找专业厨师,价格低,吃到的菜质量高。此外,“代厨”们直接晒出擅长的菜系,信息透明。
半月谈记者梳理发现,时下盛行的“上门代厨”还呈现出诸多新特点。
一是从业者更加广泛。受访人士分析,烹饪爱好者是“上门代厨”的主力。他们或兼职、或全职,将爱好变成工作。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上门厨师”不乏上班族、宝妈等群体,他们常利用空余时间为他人提供“上门代厨”服务。在某平台多个“代厨”宣传广告评论区,都有人留言“怎样做‘代厨’?”
二是“上门厨师”和消费群体双年轻化。多位“代厨”告诉半月谈记者,“代厨”圈子多为“85后”“90后”,甚至“00后”,年轻群体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其服务对象也以同龄人为主。
一位互联网从业人员表示,“上门代厨”主要以网络社交平台为沟通媒介,且年轻群体是各类社交平台的主要用户,依托平台即时通讯的特点,双方相互交流更方便、高效。“客户大都是年轻人,通过‘上门代厨’,我还结交了不少朋友。”加入“代厨”队伍有一段时间的“90后”退伍军人大鹏说。
三是消费需求更加多元化。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不少长期叫外卖、不会做饭或没有时间做饭的消费者对新鲜、特色的餐饮有需求,便寻求“代厨”服务。除了生日宴会、公司团建等常见类型,“代厨”们接到的用餐咨询还包括健康饮食、减脂轻食、月子餐等五花八门的需求种类。
引导“上门代厨”健康发展
多位受访者表示,“上门代厨”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可以促进灵活就业,带动消费,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对餐饮的需求。但“上门代厨”准入门槛较低,也存在一定风险。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俊杰表示,“代厨”过程属于食品生产环节,如何保障服务品质和食品安全,缺乏相应的规范。
胡俊杰说,“上门代厨”主要依托社交平台私信建立联系,属于“你情我愿”的交易,对“上门厨师”和消费者双方缺乏人身安全保护。如,不排除某些人心思不正,抱有犯罪目的。此外,“上门厨师”在烹饪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纠纷如何解决尚无依据。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门厨师”和消费者双方均对安全风险问题较为关注。不少消费者会提出查看“上门厨师”的健康证。“上门厨师”也会通过聊天的方式判断安全性,再决定是否“上门代厨”。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喻曦表示,“上门代厨”是一种新兴的服务关系,可能构成劳动关系,也可能构成劳务或雇佣关系,且不同情况下法律性质不一。此外,“上门代厨”多是私下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的方式支付服务费,如果金额巨大,可能还会涉及税金问题。
对于目前尚存在的风险和争议,胡俊杰、喻曦等表示,“上门代厨”作为社会分工细化的新职业,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相关部门应正面引导和规范该行业健康发展。如,参照网约车、家政等成熟的服务管理模式,确定行业准入门槛,完善支付方式、纠纷解决路径等事项,对整个服务过程量身定做质量评价和管理办法,从而全面完善和规范“上门代厨”行业。(半月谈网 记者:田中全 邓楠)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沈家文(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要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科技竞争复杂激烈。我们站在新的更高发展起点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艰巨的科技创新任务,尤其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保障。构建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创新生态,亟待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的关键举措,有助于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有助于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在以下3个方面着力。
建立健全更加适应国际科技竞争和应对风险挑战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我们要适应有效应对新挑战、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从体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改变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
加快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新动能。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科研、勇于战略创新,建立快速响应的数字化管理体制和高效能科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政策的整体协同和有效衔接,把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整合创新资源,提高科研投入产出效率,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构建更加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现代化科技管理方式,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实现质的飞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形成创新合力。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优化科研组织架构,形成更加适应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管理方式,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和潜能。加强产学研融合和开放式创新,引导企业加大前瞻性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投入,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创新供给与发展需求高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