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作者:赵文江(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院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增强文化自信自强和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保护、弘扬、传承黄河文化是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
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之根。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许多远古时期的文化遗址都集中在黄河流域。炎帝与黄帝的融合、黄帝与蚩尤之战、嫘祖养蚕缫丝、尧禅位给舜、鲧禹治理水灾、后稷教民稼穑等神话传说都与这里有关。依据大量考古发现和古典文献记载,无可辩驳地证明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起源的主要区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
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之魂。黄河文化铸就了中华民族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黄河文化塑造了中华民族天下为公、无私奉献的道德品质。大禹、贾鲁、栗毓美等治水英雄,以天下苍生为己念,以为民造福为己任,表现出了中华民族“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高尚情操。黄河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勤劳务实、吃苦耐劳的精神品格。在进行农耕实践活动的过程中,黄河流域的先民们脚踏实地、不尚空谈,促使中华民族形成了勤劳务实、吃苦耐劳的精神品格。
黄河文化是增强文化自信自强的重要载体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产生于黄河流域的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四大“自源”文字之一,也是其中一直沿用至今的文字。黄河文化中的儒家思想浸润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构成了中华民族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造纸术、指南针、火药及印刷术四大发明也都诞生于黄河流域。
黄河文化是实现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的发展繁荣为条件。黄河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推进民族复兴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黄河文化带给中国人民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豪感,构成了实现民族复兴的大众心理基础和基本精神动力。实现民族复兴所需要的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所彰显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所强调的个人梦想和民族前途、国家命运的紧密关联,所主张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诉求,都能在黄河文化中找到经典话语、内在依据和有力支撑。
多管齐下推进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
制定落实黄河文化的发展规划。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个重大国家战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加强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为黄河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提供政策红利。制定、落实和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现有资金,为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黄河时空跨度大,夏、商、周、秦、汉、唐、宋等均在黄河流域建都,是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黄河流域的文化遗产类型多样,不同时期、不同形态的文化遗产资源叠加交错,保护难度很大。按照体现黄河文化原真性、完整性的要求,考虑黄河流域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和重要性,组织沿黄九省区开展黄河文化遗产的整体性、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工作。加大黄河流域濒危文物抢救保护力度,实施一批古建筑保护抢险工程。健全和完善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一支专业的非遗专家和人才队伍,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制度。
提升黄河文化的研究水平。整合黄河流域内历史、政治、哲学、文学、法律、经济等领域的相关科研力量,建立“黄河文化研究”大课题组,加强黄河文化资源挖掘及深度研究,充分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对黄河文化进行整体研究。要从整体上研究黄河文化的内涵、外延、特质、历史变迁以及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对黄河文化进行分区域研究。对于山西来说,就是要深入开展云冈学研究、山西民族文化大融合研究、山西根祖文化研究、河东文化研究、山西黄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文化研究工程,以便更准确地把握山西黄河文化的历史发展脉络、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
搭建黄河文化的交流平台。成立高规格的“黄河文明研究院”,吸引有志于黄河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积极参加,形成较为完备的黄河文化研究机制与研究格局。成立“沿黄九省区黄河文化研究联盟”,打破黄河文化研究的地域限制,共享研究成果,全面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开创黄河文化研究的全新局面。主办“黄河文化专题论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为国家制定沿黄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开展黄河文化的宣传普及。要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化、文物、旅游等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加强优秀黄河文化艺术作品的传播推广,扩大黄河题材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影响力。要从黄河传统文化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推出一批精品力作,以耳濡目染的方式,将黄河文化植入人们心中。
推进黄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塑造独具特色的黄河文化旅游品牌,要发挥黄河文化内涵助力品牌建设的作用,通过品牌文化凸显黄河文化内涵的特色和精神,不断增强黄河文化旅游的影响力。打造以黄河文创产品开发、黄河景区提升、旅游线路策划、现代农业发展等为核心的黄河流域旅游市场龙头企业。发展主题文化旅游,充分利用黄河文化的资源优势,规划设计出一批“山西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线”“晋南华夏根祖文化旅游线”“晋陕大峡谷旅游线”等专题研学旅游线路,引导游客通过文化旅游的方式不断感知黄河文化的独特魅力。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